陈刚 田尧
“原本以为逾期申报会被行政处罚,没想到柔性执法,让我们有了意外收获!”近日,印江自治县印楠花木专业合作社法人王进英,一颗悬着的心算是落下了。
印楠花木专业合作社,是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年,该合作社因财务人员变动,工作交接不及时,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接到税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时,王进英一下子慌了神。
当税务人员告知该合作社的逾期申报,属于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如在限期内改正,符合“首违不罚”的条件,且不会影响合作社的纳税信用。
“有了这次‘首违不罚’的经历,合作社今后一定按时申报纳税。”王进英表示。
与印楠花木专业合作社一样。贵州西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税务人员上门进行提醒。该企业法人冉林松表示:“由于这段时间忙,未及时办理申报,多亏了税务人员及时提醒,宣讲和落实‘首违不罚’政策,不然将影响企业信誉。”
在印江,印楠花木专业合作社、贵州西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只是享受“首违不罚”政策的企业之一。
近年来,印江自治县税务局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税收遵从度和满意度,采取刚柔并济的方式,认真梳理“首违不罚”清单,并将服务贯穿于税务执法全过程,秉承“讲法理、解难题、论情理”原则,为企业送去“温暖”、从快从简解决企业难题,将柔性执法最大化效果,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