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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力量 培养新型经营主体

稳定的土地是综合体建设的基础。如何将分散在农户手中的零星土地统筹起来,实现农业产业发展规模化和集约化?林口镇党委成立了镇级合作联社。镇村干部到群众中说透道理、算清账目、统一思想,取得群众支持后,对全镇百亩以上连片区域,以每亩600元的价格组织集中流转。

“在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下,镇合作联社共租赁3950亩土地,支付租金237万元,平均每户土地租金收益近1800元。”吴言纲说,除了土地租金收入,农民还可在基地上务工,每亩地每季需要劳动力成本投入800元左右,两季需要1600元,每年劳动力投入成本近630余万元,在基地务工人员涉及300余户,务工人员家庭年均增收2万元左右。

吴言纲还说,在解决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务工人员也积累了一些种植技术、生产管理经验,转变了观念,为成为职业农民奠定了基础。

有了地,还要有经营主体。林口镇通过深入考察、积极对接,寻找到一批有发展意愿、有经济能力、有责任担当、有农业情怀的经营主体,与镇级合作联社签订土地集中返租协议。返租土地租金为每亩700元。现在已经有张丰荣酸菜厂等6家经营主体与镇合作联社合作。

新型经营主体是综合体建设的主要推动力量。贵州在打造烟叶产业综合体中,着力培养三种新型经营主体。首先,加快培育种植专业户、家庭农场和种植型合作社等为重点的新型种烟主体,推动烟叶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和职业化发展。其次,积极引进农业公司等为主的配套产业经营主体,引导建设原料生产和产品加工基地,推动配套产业高效稳定发展。再次,大力培育以产业工人队伍为主的新型服务主体,统筹产业用工需求,合理配置劳务队伍,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拓展专业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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