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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 组社合一

河湾组是福泉市“组社合一”试点之一。在“村社合一”推进过程中,部分村庄面积大、人口多,出现村组资源分布不均衡、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村组群众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

对症下药、因地制宜,既然“村社合一”不能解决这些问题,那就继续往小了分。于是福泉市推动“组社合一”试点,牛场镇朵郎坪村河湾组便是其中之一。

合作社成立到组后,积极吸收一切有利资源,推动合作社发展壮大,在河湾组全面完成250亩山林、107亩耕地的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同时通过整合上级扶持资金、河湾组原有资源资产、吸纳社员股金等注入股份经济合作社,完成合作社原始资金积累231万元,河湾组60户全部成为合作社股东。

由此,河湾组实现全民参与、全民持股。河湾组依托美丽景色大力发展“农旅结合”,流转土地90亩种植菊花、荷花等高效经济作物,并在40亩荷花塘里养殖“荷花鱼”,建设游乐园,经营农家乐,在最火的时候,每天有2000多名游客,每月能有13万元至15万元收益,实现户户增收。

河湾组是福泉市探索集体经济新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2018年以来,福泉市坚持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实施乡村振兴工程有机联动,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通过“四招”,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权利,提升集体经济发展活力,释放产权制度改革红利,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让农民分享更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

【政策点击】

健全机制 强推产权改革

福泉市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各乡镇(街道)分别建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结合实际成立工作专班,形成市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并研究下发一系列文件,明确工作目标、责任、措施、流程,为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政策支持。同时建立周统计、旬督查、月调度、季考核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机制,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列入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审议项目,有力推动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摸清家底 厘清产权归属

及时制定资产折价测算标准,由各乡镇(街道)自行组建资产清查队伍,对全市所有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三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截至目前,全市8个乡镇(街道)、76个村(居)、974个村民小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通过清查核实集体资产11.54亿元,其中流动资产1908.71万元,农业资产8.58亿元,长期资产345.1万元,固定资产2.73亿元,其他资产59.18万元。并根据不同集体资产的形成过程和历史,将集体资产确权到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对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将所有权明确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借助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将清查核实的农村集体资产全部录入系统,实行台账式管理,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量化股份 化解产权纠纷

福泉市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等系列指导文件,明确“五取得五保留五丧失”认定标准,建立研判建议、沟通反馈、实名票决、落空追认、多占退出5个机制,着力破解特殊情形人员成员身份确认难题。目前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调查登记7.96万户,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调查确认登记27.98万人。并将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可量化的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分配到本村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村民小组的集体经营性资产、可量化的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人、固化到户,出具股权证书7.96万份。同时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福泉“112”模式,即搭建一个市级调解联动平台;完善一个以“司法确认”为切入点的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调解组织和“三员两站”两个服务网络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层层建立调解组织措施,不断健全纠纷调处机构,全面维护群众权益。

经营盘活 释放产权红利

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规范组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构建“1+5+3+N”管理模式(1个村级党组织+5个董事会成员+3个监事会成员+全体股东),目前全市8个乡镇(街道)均成立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60个行政村和具备条件的11个居委会均建立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27.98万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过渡转换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并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脱贫攻坚、乡村旅游开发、农业产业发展等工作相结合,2021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2758万元,村均收入36.77万元。同时制定《福泉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实施方案》,搭建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产权交易平台,积极推动引导各类农村产权项目常态化进场交易,盘活农村闲置资产,提高农村资产资本化程度,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目前已完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15宗,成交金额616.41万元。

2021年,福泉市成功入选第三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交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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