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浩然)连日来,松桃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6个巡察组组长分别对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回访,了解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来,该县委巡察机构积极探索巡察整改监督机制,出台《松桃苗族自治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授权巡察组组长回访工作制度(试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巡察组组长,回访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并从整改成效明显、整改较差的被巡察党组织中提出拟回访对象,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开展回访,促进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具体工作中,巡察组长回访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调阅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巡察反馈报告、反馈问题表等进行逐一核查,重点从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落实、推动标本兼治、干部群众满意四个方面开展回访,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同时,对存在整改不力、整改不彻底、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拒不整改的被巡察党组织,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书面通报。回访结果作为确定巡察“回头看”对象的重要参考,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巡察结束后,通过巡察组组长回访制度,对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采取发函、约谈主要负责人、现场督办等方式督促落实,直至办结销号,确保对问题真改实改,改出成效。”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