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与温州旭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的资产转让安排,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将其对表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其他法律文书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温州旭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编号:信贵-A-2021-0009。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债务承继人或其他责任人等相关各方。
温州旭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表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温州旭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温州旭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