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定不移服务保障大局,积极助推平安福泉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聚焦主业,高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未来5年,福泉检察工作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和“十大检察业务”,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福泉贡献检察力量。
把握政治方向,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福泉检察院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聚焦民心民生,以更深厚的为民情怀增进百姓福祉。福泉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严惩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项诈骗等犯罪。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突出打击涉农犯罪,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推动打造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
围绕中心大局,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福泉检察院将找准检察工作与全市中心大局的结合点,与新福泉建设奋斗目标相结合,优化检察服务保障举措,主动为重大项目和园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严格依法履职,增强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自觉。福泉检察院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司法理念,坚持宽严相济,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防冤假错案。持续加强民事审判活动监督、生效裁判监督、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加强行政诉讼审判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以办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
锻造过硬队伍,增强自身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自觉。福泉检察院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各方面,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严纪律作风建设,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