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上,天马光电科技公司负责人表示:“感谢大方县检察院对企业现实困难的理解,和给予企业的帮助关心!”
时间回到2020年6月,董某等4人到天马光电科技公司务工,并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务合同,约定董某等人的月工资及工资结算方式。受疫情和市场环境影响,公司生产经营陷入困境,拖欠董某等4人工资2.8万余元。大方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收集天马光电公司拖欠4名民工工资证据,查明案件事实,了解到欠薪的原因系公司为某县直单位垫付工程款,导致周转资金紧张。为有效促成纠纷化解,县检察院通过组织董某等4人、天马光电公司、某县直单位召开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参与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方意见。通过公开听证,当事人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和解协议书》。某县直单位表示,将及时拨付工程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办理,彰显司法为民情怀,引导当事人和解工作,帮助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大方县检察院以《关于涉工业产业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引导当事人和解的实施意见》为依托,成功化解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依法向企业传递了“检察温度”。
(付贤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