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集结号”。
五年来,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坚持聚焦该市中心工作和重大民生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通过法定程序及时把市委决策部署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围绕市委决策决定重大事项。为贯彻遵义市委有关全会精神,作出推动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建设黔川渝结合部中心城市、推动绿色食品工业加快发展、批准绥阳县湄潭县习水县行政区划调整等决议决定。为贯彻市委机构改革部署,作出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围绕发展大局决定重大事项。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遵义,作出开展第七个、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为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出批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的决议、加强桐梓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作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若干问题的决定。
围绕群众关切决定重大事项。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加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管理、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为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浓厚氛围,作出优化营商环境的决议。为弘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作出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