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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出台实施意见 二十条司法举措为经营主体“撑腰” 2026年05月08日

本报讯(记者 陈景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执行作用服务保障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20条司法举措,要求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切实服务保障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全省法院要保障经营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共同履行社会责任,为增强全省高质量发展动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明确,全省法院要通过助力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坚持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强化产权平等司法保护、加大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保障力度、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等举措平等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要通过依法维护经营主体交易安全、依法促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破产案件办理力度、加大司法保障创新创造力度、积极促进企业绿色转型、推动完善企业现代治理结构等举措助力提升经营主体内生动力。要通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纠纷实质化解机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下更大力气解决拖欠经营主体账款问题、依法审慎规范适用强制措施等举措实质化解经营主体矛盾纠纷。要通过深化诉讼服务提档升级、加大审判管理工作力度、努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等举措提升保护经营主体司法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