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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稳步迈向共同富裕 2025年11月12日

刘吕红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将“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纳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彰显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重要特征的深远意义。“十五五”时期,必须深刻把握、深入贯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增进民生福祉为导向的发展实践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汇聚强大合力。

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理论意涵

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人类社会形态演进的科学把握。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由不平等到平等的自然历史过程,社会形态的更替是一个基于物质生产发展规律的客观进程。《建议》指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过程。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区别于以往一切社会形态的显著标志,正是这一历史进程的必然产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党在领导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的生动体现,是基于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显著增强的现实基础对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时代回应,彰显了党在理论自觉与实践主动相统一中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历史担当。

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表明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根本立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一方面人民群众活动推动历史发展,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置身历史发展之中,能力素质也得以不断提升。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而是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普遍富裕。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刻论述共同富裕的重大意义,并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将共同富裕提升到社会主义本质和中国式现代化核心内涵的高度。《建议》强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正是对“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唯物史观核心命题的当代践行,这要求在发展中必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依靠人民力量,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共同富裕最广泛的参与者、最直接的受益者和最终的评判者。

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蕴含了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客观规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时,就能促进生产力发展;反之,则会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当前,我国正处于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显著提高,然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在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必须主动调整生产关系完善上层建筑,使其更好地适应和促进生产力发展。《建议》通过“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举措,自觉运用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状况规律来改革不适应的环节,破除制约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释放生产力潜能,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扫清障碍,夯实基础。

构建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制度体系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遵循。共同富裕是建立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基础上的共享繁荣。《建议》高度评价“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指出“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这充分表明,高质量发展已初见成效。在“十五五”时期,要在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持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坚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制度型开放拓展国际循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确保共同富裕进程的可持续性。

构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分配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直接关系到社会资源的公平配置和人民福祉的提升。《建议》明确将“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作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其目标正是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初次分配是收入分配的基础环节,主要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涉及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资源分配,是最基本的分配关系。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方式,对初次分配结果进行二次调节。第三次分配是基于自愿原则的社会互助机制,通过税收优惠和制度激励,引导企业和个人参与公益事业,形成先富带动后富的社会氛围。初次分配是基础,注重效率与公平;再分配是保障,强化政府调节功能;第三次分配是必要的补充,目的是激发社会活力。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抵御各类风险、促进社会稳定,对于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具有兜底性作用,是实现共同富裕不可或缺的底线保障。《建议》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列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关键任务之一。这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进一步推进制度改革与整合,增强其公平性、统一性、可持续性和规范性。深化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改革,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对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制度;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实支撑。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发展权利、实现机会均等的重要制度安排,旨在保障全体人民无论其身处何地、收入高低,都能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建议》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将其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建设健康中国”等具体任务紧密联系。这要求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导作用,持续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优化资源配置,着力缩小城乡、区域、群体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同时,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创造更加公平的起点,让发展机会更加开放共享,为全体人民通过自身努力改善生活、参与发展进程、共享发展成果奠定坚实基础。

把握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几对关系

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概念,是对全社会而言的,不要分成城市一块、农村一块,或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各一块,各提各的指标,要从全局上来看。揭示了共同富裕鲜明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特征,要充分认识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过程,不可能齐头并进。全局决定着局部的发展方向和空间,而局部的发展状况又反过来影响全局的进程。这要求既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又要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的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实现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有机统一。

处理好先富与共富的关系。实现共同富裕不是搞平均主义,它的目标是在进一步“做大蛋糕”的同时,更合理地“分好蛋糕”,在发展中促进公平正义。共同富裕是有先后、有快慢、有差别的富裕,不是同等同步的富裕,而是渐进实现的进程。共同富裕既要依靠广大劳动者来实现,又要体现到广大劳动者身上。要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流动机制,通过教育公平、就业公平等措施让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完善先富带后富的体制机制,鼓励先富的群体通过投资兴业、技术帮扶等方式实现带动后富群体的发展;健全困难群体帮扶机制,为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防止贫困代际传递。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是要更多发挥政府作用,而是要在保证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管好那些市场管不了或管不好的事情。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要划清边界、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在微观经济领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在宏观经济领域加强政府调控,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在社会发展领域强化政府责任,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只有实现政府和市场的良性互动、协同发力,才能为共同富裕提供持久动力。

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贯穿共同富裕全过程的基本矛盾。效率关注的是如何把“蛋糕”做大,公平关注的是如何把“蛋糕”分好,要坚持促进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把握好几个关键点:首先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高质量发展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其次要构建效率与公平相互促进的体制机制,如通过教育公平提升人力资本质量,既促进公平又提高效率;要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特点动态调整平衡点,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

(作者为郑州大学学术副校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