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贵州省委
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再次彰显了中共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定力。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强化宣传教育,加快培养专业人才。持续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教育。针对基层对法律理解不深、不透的问题,建议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编制特色普法材料,结合当地民族语言和典型案例,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解读法律条文。加快构建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建立省级示范培训、市县集中轮训和乡镇日常培训相结合的多层次培训体系。加强专业人才引进与培养。要实施“内育外引”的人才策略。构建家庭农场发展“三四四”支撑体系,培养乡村振兴技艺师,推进技绿融合模式创新,为乡村振兴提供多元化人才支撑。
创新经营方式,激活特色要素潜力。推进农村存量资源资产化。制定省级《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化操作指南》,为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提供标准化路径。创新发展模式与业态融合。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创新发展模式。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加强对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营商环境优化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办企业审批、融资等提供“绿色通道”。其他要素保障方面,对集体经济组织产生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可探索以奖代补形式返还;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健全监督体系,完善利益链接机制。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健全内部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建立大额资金异动预警系统的经验,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设定资金使用预警标准进行预警。规范收益分配与激励制度。细化制定省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指引》,明确收益分配原则、程序和比例。完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和分类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