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刚
4月21日,铜仁市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江口县人民法院、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等两县三司法机关联动协作,为一棵千年紫薇古树联合发出司法保护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损害该古树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
这棵千年紫薇古树位于印江自治县紫薇镇,树龄1400余年,树高34米,胸径2米,有着“紫薇王”美誉,具有极高的科学研究、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价值,是无可替代的古生物活标本。
近年来,随着前来梵净山旅游休闲的游客增多,部分游客在观赏“紫薇王”时,存在刻划、攀爬、焚香烧纸等不文明行为,对“紫薇王”的生长造成潜在威胁。
印江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走访调研,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并主动与江口、印江两地审判机关对接,就古树名木保护凝聚司法共识,联合发出司法保护令。
保护令明确禁止刻划、悬挂、掘根、剥损树皮、擅自修剪、灌注有毒有害物质、在保护范围内铺设硬化地面等七类危害行为。
古树名木承载着历史文脉与生态记忆,是弥足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近年来,印江司法机关以“预防性司法+跨区域协作”暨“行政监管+检察监督+司法审判+公众参与”的全链条保护模式,切实让古树名木健康生长。
据悉,为全面了解县域内古树名木数量和保护现状,印江检察院会同林业部门对县域内6477棵古树名木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登记,标注古树编号、树种名称、树龄、保护级别、权属和生长位置等信息,建立“一树一档”档案,为古树名木保护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毁坏古树名木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积极督促行政职能部门严格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监管职责,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并在乡镇挂牌成立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检察工作联络站。
“一份保护令,千年树常青。”印江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任达钊表示,将以“紫薇王”保护为新起点,持续强化对古树名木的动态监管,以及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治理,有力推动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