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黔西南州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强化河湖长制,持续加强对珠江上游的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坚持底线思维、建设安全河湖,建构河流伦理、建设生命河湖,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幸福河湖,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该州河湖长制工作实现从“有名”“有实”到“有能”“有效”转变,江河湖库水质持续好转。全州有国控省控考核断面水质监测点16个,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断面16个(其中:Ⅰ类水质断面7个,Ⅱ类水质断面9个),水质优良率100%,水质状况总体为优。出境断面5个,水质优良率也达100%。州内水生态水环境全面改善,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建立协同联动机制。黔西南州进一步强化跨区域河湖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积极探索推出河湖治理跨界共管新模式,通过人员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共商、问题共治,实现跨区域河湖系统管护,打破行政界线,共同治好一域清水。先后建立了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督查督办、考核与激励、多部门联合执法、跨区域联防联动等系列机制,为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提供了机制保障。
重拳整治重点河湖。该州通过开展河湖库“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完成对南盘江、北盘江和红水河水域内网箱及浮动设施的清理工作,全部拆除144.7万口664万平方米养殖网箱,影响水体水质的最关键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果,各类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江河湖库水质持续好转,水生态水环境全面改善,万峰湖(黔西南州段)被授予2023年度贵州省美丽幸福河湖。
“河长+检察长”形成合力。黔西南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对跨界河湖实施综合治理。万峰湖跨行政区划流域治理作为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的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湖水污染问题整改成效明显,充分彰显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助力系统治理的独特效用,也是最高检第一个通过公益诉讼检察成功治理大江大湖的典型案例。该州还建立了黔桂滇三省(区)五县(市)万峰湖联合执法指挥部和黄泥河两省三地跨区域河流联动机制,进一步增强了跨区域的联防联控。
河湖保护法治护航。为加强对万峰湖生态的环境保护,黔西南州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筑牢珠江上游生态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1月1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万峰湖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作为该州首部跨区域协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实施为万峰湖“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支撑。
(段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