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景雄)近年来,黔南州一体化推进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体化运行,压紧压实各行政机关主体责任,积极引导和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黔南州委依法治州办印发了《黔南州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体化运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通过明确成立黔南州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强化部门相关职责;建立风险评估预警和重大行政争议直报制度;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责任豁免、容错纠错和失职问责制度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据了解,黔南州十二县(市)在独山县集中授牌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黔南州实现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建设全覆盖,黔南州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标志着黔南州探索创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模式、新路子,推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多元化、实质性化解再上新台阶。”
“依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打破地域、条线、部门局限,汇聚各方力量形成协同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黔南州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黔南州中院将进一步探索构建衔接顺畅、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常态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新机制,促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推动行政争议解决从“司法主导”向“行政主导、司法终局”模式转变,助力黔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