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华锋
陈华锋,男,1970年4月生,中共党员,遵义市桐梓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一级主任科员。
1996年,陈华锋与妻子结婚后,为减轻妻子的负担,主动把妻子的外婆和父母接到家中照顾。2015年,妻子的大姐因丈夫离世,自身患有残疾,无力抚养11岁的孩子。得知情况后,陈华锋义无反顾承担起照顾残疾妻姐和侄子的重担。2002年冬天,岳父因故离世,岳母病危之际,将抚养的一名弃婴托付给陈华锋。他将孩子视为己出,悉心养育。27年来,陈华锋侍奉老人、照顾残疾妻姐、抚养两名没有血缘关系的子女,在当地被传为佳话。陈华锋家庭荣获“全国最美家庭”称号。 (遵义市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