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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检察院 司法救助解民忧显温情 2023年09月17日

近日,普安县检察院针对救助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与银行、被救助人三方签订《司法救助金发放、使用监管协议》,首次以分期发放方式,为两个案件中的6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2万元。据悉,分期发放司法救助金,保障被救助者合法权益,是普安县检察院的创新举措。

国家司法救助是结合司法办案活动,运用国家权力和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采取的辅助性救济帮扶措施。但对于因案陷入生活困境的未成年人,尤其是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由于部分监护人对救助金的使用无规划,甚至截留、占用、挪用、私分,导致被救助未成年人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为此,普安县检察院认为,对于救助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金不能一发了之,决定委托贵州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分期发放的形式发放未成年人救助金,确保涉未成年被救助人的救助金专款专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10人,其中救助未成年人9人。此次开拓“检察+金融”新模式,深化“检银”联合协作,为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专款专用提供有力保障。下一步,普安县检察院将持续把司法救助工作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结合,以司法救助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实实在在的救助成效为民纾困解难,提升被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刘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