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实实在在地回应了民营企业在发展中的核心关切。贵州民营经济必须抢抓机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内外合力,迎难而上,化解难题,激发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继续加强和改进党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一是要坚持党对民营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和改进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思想引领、政策指导和服务保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把党和政府对民营经济的关心支持传达到位,把鼓励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到位,让民营企业家提振信心、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大胆发展。二是要根据《意见》精神,在做好与现有政策体系衔接的基础上逐一细化完善政策措施,并向民营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和指导。充分倾听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政策措施,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三是要加强对民营企业党组织的建设和指导,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相结合。通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提高企业内部凝聚力和战斗力。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加大“放管服”力度,深入打造“贵人服务”的营商环境品牌,对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以及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和创新,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整合审批事项等方式为民营经济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和时间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诚信履约,共同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主动作为,变等项目为找项目,建立常态化政金企联系制度,为民营企业开展分类指导、精准服务、投融资对接。对符合融资条件的项目要简化审批手续,加快放款速度;对暂时不符合融资条件但有发展潜力,市场预期较好的项目,要一企一策,提供金融政策帮扶,多渠道解决其融资问题。通过投融资保险、丰富担保方式、扩大质押范围、推动债权转让等方式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强对金融机构监督力度,坚决清理不合理的证明、手续、材料等,打通融资政策“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大力发展以供应链金融、租赁融资为特色的业务,同时,鼓励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还款方式,并提供更加灵活的还款期限,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用好“大数据”这张贵州名片,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积极参与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的建设,特别是抓住“东数西算”建设国家(贵州)枢纽节点这一重大战略机遇,引进上下游产业,大力发展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数据治理、数据交易等新兴业态。培育一批互联网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大数据产业集群。积极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参与到乡村振兴当中,实施村企共建共振,增强乡村内生造血功能,探索民营企业助力乡村振兴的发展之路。发挥贵州生态优势,推动绿证交易、绿电交易、碳排放权交易,引导贵州民营经济加入减碳技术研发和服务,淘汰落后和高污染产能,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打破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信息壁垒,尝试探索建设全省统一的产学研服务平台,汇聚研究成果、企业需求、合作研发、技术转化等方面信息,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服务,增强科技研究的针对性,提高成果转化的效率,降低企业研发的成本。
培育特色产业与拓展市场空间。贵州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文化底蕴,要注重培育和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可以通过挖掘和开发本土特色产业,打造独具魅力的贵州品牌。同时,要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将生态旅游、绿色食品等生态产业作为发展方向。积极拓展市场空间,实现内外销结合,一方面,在国内市场上要加大品牌宣传和营销力度,提升产品竞争力,并积极参与各类展会和商务活动,不断拓展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新的营销渠道。另一方面,在国际市场上要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开拓海外市场,鼓励企业参与国际贸易、跨境电商等,推动贵州产品走向世界。同时,加强产业链协同发展,组织各类产业对接会、洽谈会等活动,为企业进行产业链延伸和升级搭建平台,积极宣传和展示贵州品牌,促进不同产业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上下游企业间的融合发展。
(作者为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