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一起毒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楠木案件宣判,审判机关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共计3.2万元、收缴涉案资金85万元;判令7名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赔偿楠木受损损失共计160余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赔礼道歉。这是该检察院严厉打击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最新战果。
据了解,务川自治县野生植物资源丰富,境内森林覆盖率达62%,珙桐、润楠、银杏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古大珍稀树木灿若繁星,展现千年仡佬的独特魅力。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深入分析近年来务川自治县发生的破坏野生植物犯罪案件和古树名木大树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总结发现其中暴露出的巡护力度不足、保护机制不畅、监管盲区漏洞等普遍性问题,立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今年5月底,该检察院组织林业、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进行座谈,会商完善治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的具体措施,同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公开听证。
通过会商及听证,务川检察院向该县林业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从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护林员管理、加强日常巡护和宣传引导四个方面对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出建议,县林业局正按建议进行整改中。
近年来,该院立足资源禀赋,围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大局,坚持党建引领,融合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让违法犯罪人罚当其罪,案件处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人民群众朴素的正义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诉讼环节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该院坚持监督调查一体,融合检察办案与法律监督,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融合“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既追诉个案中违法犯罪当事人的责任,又督促行政机关完善管理体系,还推动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再到溯源治理的办案效果,形成保护野生植物的工作合力,从源头上防范、打击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其他野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