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围绕公益诉讼工作监督重点,聚焦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全面助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通过持续开展“碧水润家园”“一江一河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持续丰富“检察+”协作机制、持续扩大公益司法保护“朋友圈”,实现了公益诉讼工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维护国家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办理的“督促整治仁江河和中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行政机关清理废渣3万余吨,治理受污染土地150余亩,将原污染场地修复为生态修复示范园。
为全面融入乡村振兴,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监督活动,该检察院围绕打造黔北“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升级版,督促辖区泗渡、高坪、董公寺等镇(街)属地人民政府加大农村面源污染、城乡接合部垃圾治理力度,建立完善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同时,该院高度重视环保督察案件办理,依托协作机制,持续深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督促当事人修复、绿化土地260余亩,种植树木20000余株。
公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该院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努力搭建范围更广、更有效管用的协作机制。在建立“河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持续拓展“检察+”工作模式,持续深化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先后与水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良性、互动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线索移送、调查核实、信息共享、普法宣传等方面的履职合力,已互相移送线索36条,以出具专家意见等方式协助办理案件15件,不断推动公益司法保护走深走实。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能,该院牵头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8家单位会签《汇川区公益诉讼生态修复资金账户使用办法》,同时积极推进资金合法合理使用。
只有广泛凝聚合力,逐步形成多方力量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才能持续扩大公益司法保护“朋友圈”。该院启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积极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妇联的志愿者参与公益诉讼线索提报、现场调查、整改效果评估等工作,充分调动志愿者参与公益保护的积极性。
该院还深化特邀检察官助理机制,借力“外脑智库”,共聘任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水务等行政机关专业人员14名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线索排查、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为检察官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卫生健康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提供强有力的专业理论和技术支撑,补齐司法办案短板,提升办案质效。
通过加大听证力度,以公开听证实现司法公开,该院保障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确保增强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的公信力,形成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司法保护新模式的同时,实现公益保护最大化、社会治理效能最大化。
如在办理督促消除中桥水库饮用水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中,“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案件办理,助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消除饮用水源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