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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区检察院 聚焦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2023年06月17日

良好的人居环境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点基础,直接影响群众幸福指数。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将垃圾处理、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作为办案重点,营造清洁健康的生活环境。

针对长期露天堆放、分拣并焚烧收集来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严重污染周边生态环境、极易引发火灾的问题,该院及时督促职能部门监督整改;针对居民小区附近漂浮物污染洛江河水体,监管职责存在交叉等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通过磋商、公开听证,厘清行政监管职能职责,形成社会参与和检察监督的良性互动,促进污染治理。

此外,该院还督促治理污水溢流直排湘江、城区河流沿线垃圾污染等问题,助力维护良好人居环境。

饮水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关系千家万户的生活。红花岗区检察院还针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硬隔离设施被破坏,频繁出现垂钓、乱扔垃圾等污染饮用水水体的行为持续发力,全力守护好遵义市民的“大水缸”。在解决中桥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围网被人为破坏、沿线垃圾遍布问题的工作中,该院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为期3天的“中桥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相关职能部门共出动100余人,通过无人机拍摄、值班艇水面巡查、工作人员沿线摸排等,对中桥水库保护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共劝退垂钓者80余人,暂扣渔具30副,没收渔获物12公斤并当场放生;修复破损隔离网10处,清理沿线垃圾21处,开展释法说理200余人次,切实保障库区水质安全,改善库区环境。此外,该检察院还针对海龙水库、洛安江、梨园水库等饮用水源积极履职,促进污染治理,守护饮水安全。

红花岗区检察院还紧盯滥伐林木问题,通过监督行为人补植复绿、支付期间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的方式修复被破坏的森林生态环境,共办理滥伐林木案9件,补植复绿75亩。

该院在办理某公司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时融合履职,以“司法确认”的方式办理案件——与企业充分协商后签订民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协议,约定由企业以支付期间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18.6万元的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并同步将企业履行生态修复情况作为审查企业合规整改落实的要素,帮助企业完成合规整改,落实溯源治理。

该案件在促进公益修复的同时,也实现了“保企业”“保就业”的目标。已支付到位的18.6万元期间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将统筹用作异地补植复绿。

针对外来入侵物种水葫芦在新蒲新区新舟镇乐耕村长滩组洛安江流域大量生长,严重破坏生态安全问题,该院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水葫芦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衍生危害。

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采取机械和人工协作的方法,组织人员用竹竿将水葫芦拨到岸边,再由挖机打捞上岸,打捞起来的水葫芦运到指定的地点堆放,统一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针对水葫芦生命力旺盛、繁殖力极强的特点,有关职能部门还建立了巡河管控常态长效机制,巩固生态环境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