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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强化审判职能守护绿水青山 2023年06月17日

去年以来,湄潭县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揭牌更名为全国首家茶产业环境保护法庭;贵州首个“水上法庭”——余庆县人民法院乌江流域环境保护水上法庭在乌江干流构皮滩水电站库区正式启用;贵州首个生物多样性环境保护法官工作站——“凤冈县茶产业生物多样性环境保护法官工作站”在凤冈揭牌;贵州省首个野生动物司法保护救助中心——播州区人民法院联合红花岗区林业局共同设立的“遵义市野生动物司法保护救助中心”在遵义挂牌成立……

遵义市法院系统接连不断出现的这一系列动作,是遵义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定格和缩影,标志着遵义市构建了“庭站点员”四位一体专门化保护新格局。

“必须紧紧围绕省委、遵义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这是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向全市两级法院下达的“动员令”,也是向全体法官吹响的生态环境保护“冲锋号”。

据了解,遵义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职能作用,强化对全市环境资源司法保护。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全市两级法院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207件,审结1164件。全市法院实现补植复绿963.3764亩,增殖放流投放鱼苗40.8907万尾,收取生态修复费用98.67余万元。

播州区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庭审理了由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作为附民原告的全国首例刑事附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率先在全国探索构建“检察机关公诉同步支持起诉+行政机关起诉+人民法院裁判”全新审判模式。

围绕“四个重点”,创新司法保护机制,是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又一力作。该院聚焦重点流域保护,设立生态保护基地、推进河长制工作。如:播州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在乌江楠木渡共同设立播州区首个增殖放流司法保护基地,创新将长效保护和治理有机统一。

据统计,2022年以来,遵义法院系统办理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中,有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两案分别入选全国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古遗址保护典型案例;一个调研报告获全国环资刑事审判优秀业务成果二等奖。

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该院探索由当事人异地建设环保公益设施的替代修复方式进行判决执行。如在道真自治县三江镇建设污水排放应急池、排水沟及配套设施,是“河长巡河、河长治河、河长护河”的生动司法实践。

遵义中院聚焦重点产业保护,对“一茶一酒”发出生态环境保护禁止令:经湄潭县农业农村局申请,湄潭县人民法院茶产业环境保护法庭发出首份涉茶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持续保护茶园生态环境;经习水县人民检察院申请,习水县人民法院习酒环境保护法庭发出《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以来的首份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禁止令。

为优化营商环境,习水、湄潭县法院分别将涉及白酒、茶元素的相关民事案件统一归口到环境保护法庭集中审理。

遵义市中院还持续深化赤水河流域跨省司法协作机制。在协作机制下,赤水市人民法院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法庭与四川合江法院,联合赤水检察院、水务等部门开展了跨省跨部门增殖放流活动。

在积极参与乌江流域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过程中,在省高院指导下,遵义中院与铜仁中院、贵阳中院、毕节中院共同会签《关于建立乌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司法协作保护机制的框架性意见》,建立乌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司法协作保护机制。2023年5月23日,在省内乌江流域跨区域环资审判司法协作基础上,遵义市中院与重庆三中院、重庆四中院、铜仁中院等两省(市)九家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了《乌江流域“2+7”中级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十年耕耘,风雨兼程。遵义市环境资源审判从无到有、由弱到强,遵义法院专门化环资审判工作走过了意义非凡的十年。

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环境资源审判任重道远。遵义市两级法院将始终以捍卫民生福祉的情怀,用持续探索制度创新的智慧和坚持铁腕治污的决心与魄力,保一方水草丰美、山川沃野,护万里绿水青山、风景如画。(唐正平 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