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林长制工作推行以来,毕节市在“林”上精准发力、“长”上履职尽责、“制”上探索创新,构建了以党政领导负总责、部门联动抓落实、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新机制,促进林长制工作取得有效落实。
近日,毕节市大方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林业碳汇履行生态功能损失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李某某通过贵州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公司认购了大方县众心种植专业合作社持有的林业碳票碳汇量83吨,作为李某某履行无证采伐林木造成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赔偿责任。本次成交单价为56元/吨,共计4648元,是毕节市首笔办结的“林业碳票+生态司法”交易案例。
2022年以来,毕节市林业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毕节市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生态损失补偿工作机制》,通过“林业碳票+生态司法”民事公益诉讼办案模式,探索违法行为人以购买碳票的方式承担生态功能损失赔偿责任。目前,全市共办理了“以碳代赔”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违法行为人拟购买碳汇量346.785(吨/二氧化碳当量)。通过“以碳代赔”模式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让违法行为人以购买林业碳票方式履行生态功能损失赔偿责任,既解决了补植复绿难以落地执行的困难,又让生态产品通过碳票交易变成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依托全国林业碳汇改革试点市的政策支撑,毕节市以林长制为抓手,创新资源保护管理,加强司法部门的对接协作,在破坏林业资源案件行政查处、司法审理过程中,逐步探索建立“以碳代赔”执法标准和实施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