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拱拢坪国有林场,工作人员在所辖林区进行防火巡护巡查。 陈曦 摄
游正兰
时至仲夏,大地一片生机盎然。在6月18日“贵州生态日”到来之际,贵州省林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就我省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还存在哪些短板需要提升完善等问题作了解答。
早在2020年9月17日,贵州就出台了《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是全国第7个出台林长制意见的省区,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总林长”,其他省领导担任省级林长,确保实现高位推动。18个省直部门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形成了共管、共建、共治的林业改革发展新格局。
贵州省林长制办公室负责人赵华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省级林长19人、市级林长169人、县级林长2172人、乡级林长13851人、村级林长30702人。全省林区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
通过近年来的探索实践,贵州林长制实现由全面建立向初步见效转变,切实以“林长制”推动“林长治”。据统计,2022年,贵州省签发总林长令96件,各级林长开展巡林71.8万人次,省级林长协调解决林业资源保护发展问题47个。
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近年来,贵州探索实践“林长+”工作模式,坚守生态红线,筑牢保护防线,以林长制带动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
“林长+制度创新”,稳固生态格局。健全组织体系,我省各级设立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双总林长”,其他领导为副总林长和林长的组织体系,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更新各级林长名录,截至目前,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46913人。明确责任体系,各地按照组织体系分别设立总林长负责整个辖区,副总林长和林长分区负责,全覆盖、网格化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完善相关制度,贵州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和《贵州省省级林长联席会议制度》《贵州省林长制办公室工作制度》《贵州省林长制信息工作制度》《贵州省林长“巡林巡查”制度》《贵州省林长制省级考核制》,依托“1+5”措施,全面推行林长制,全力构建党政同责、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森林草原管护新机制。
“林长+资源管理”,提升碳汇储量。持续稳固生态格局,科学实施国土绿化、生态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开展“贵山贵树”行动。2021年,贵州实施退耕还林面积、治理石漠化面积、实施国储林项目面积及融资放款额度、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位居全国第一。2023年以来,全省已完成营造林175.48万亩,占年度任务的65.97%,石漠化治理384平方公里,占全年目标任务的64%。强化森林资源保护,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各地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提升。去年7至8月贵州高温少雨,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严峻,省市县分别出台禁火令。深化林草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等联合印发《贵州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开展国有企事业单位赎买集体或个人森林资产试点,建立林权抵押贷款处置长效机制。初步提出国有林场分区分类探索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创新推进林业碳票工作,探索“林业碳票+”模式,黔西颁发首张林业碳票并实现首笔碳票融资、龙里林场完成首单森林遥感碳汇指数保险、剑河县办理首例林业碳汇修复公益诉讼案、赤水市设立全省首个森林碳汇管理局,截至2023年5月底,全省已开发林业碳票13张,完成林业碳汇银行授信5.1亿元、放款1.86亿元,实现交易金额773.2万元。
“林长+积极探索”,护航绿水青山。建设林长制主题公园和林长制进党校,加大林长制宣传力度。依托现有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各种自然保护地,建设林长制主题公园,在省党校、安顺市党校、湄潭县党校、仁怀市等进行林长制有关政策讲解,加大林长制的社会知晓度。开展“贵州生态日”林长巡林活动,促进林长履职。连续三年在6月18日“贵州生态日”省级总林长带头巡林巡查,并要求各级林长集中开展巡林,要带着问题巡林,发现并解决问题。责任单位服务林长巡林,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各级林长责任单位为林长巡林制定巡林手册和服务指南,将林长责任区域的资源状况、存在主要问题和需解决的问题向林长汇报,对林长巡林提出的要求和批示,帮助协调解决。
“尽管林长制成效初显,但它仍然是制度的创新地、政策的试验田、经验的加工厂。林长制的改革仍然在路上,我们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破解。”赵华说。
赵华认为,面对市级、县级林长制工作人员不稳定,基层林长履职能力欠缺等问题,只有着力在制度丰富、运用、执行、转化上下功夫,健全林长制的长效管理机制,以制促治。聚焦责任落实,在守住林地、草地、湿地方面敢于亮剑。用好督查考核,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激励评价体系,科学组织督查考核,强化结果的运用。瞄准基层基础,加强林长办、林业站、护林员的一体化建设,强化源头治理,抓重点、解难点、疏堵点、树亮点,以“林长制”夯实“林长治”,推动贵州林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