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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检察院 发挥检察职能 护航生态发展 2023年06月06日

近日,荔波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一审判决,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22年4月至5月,被告人石某某在未办理采集证的情况下,为谋取个人利益,擅自到荔波县佳荣镇某村的山坡上非法采挖野生兰花,并通过网络出售,非法获利。经鉴定,石某某非法采挖的6786株野生兰花,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荔波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与资源行为,加大惩处力度,以起到震慑教育的作用。”荔波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今后将强化宣传引导,呼吁广大群众重视珍稀植物保护,常态化推进珍稀植物保护,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