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检察院自开展“检察官走基层”活动以来,紧扣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要求,通过向上找方向、向下摸实情、向外强协作、向内培主体“四向”施策,推动走基层活动取得实效。
向上找方向,强化组织保障。对标对表制定《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基层”活动工作方案》,紧扣“办理一批案件、培育一批案例、总结一批经验、解决一批问题、形成一批机制、带回一批课题”推进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该院26名检察官重点对口联系1个基层检察院,围绕重点工作帮助基层找弱项、补短板、解难题;司法行政人员以部门为单位联系基层检察院,立足岗位实际开展“检察官走基层”活动。
向下摸实情,扎实开展走访。该院领导率先垂范,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走访干警与所配对的基层检察院建立沟通机制,通过实地指导,帮助基层检察院提质增效。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针对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督促履行盲道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提出具体指导建议,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向外强协作,加强成果转化。对“检察官走基层”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该院主动加强沟通协调,找准关键问题和解决的方法路径。黔南州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检察官在了解到今年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申请拨付救助金规定有改变,而平塘县人民检察院还未理清申报程序后,立即与黔南州委政法委联系,掌握新规并及时传达,切实解决个例问题的同时,为黔南州下一步安排部署司法救助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
向内培主体,推动队伍建设。在“检察官走基层”活动中,检察官帮助基层检察院补齐短板弱项、提升素能质效、塑造特色亮点,并通过指导基层检察院干警办案,加强沟通交流,推动基层青年干警快速成长,带动基层检察院整体建设水平提升。
截至目前,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领办基层检察院案件24个、解决问题17个、培育案例5个、建立机制6个、总结经验4条、带回课题2个。
(张涛 莫宇 李冶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