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毕文君)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近日,贵州省有关部门核实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群众举报案件10起,兑现举报奖励121.41万元。
据悉,省政府办公厅于5月19日印发了《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省级每年安排2000万元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资金,重奖激励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最高奖励可达30万元。“有奖举报”充分调动了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持续加强群众举报案件的调查核实和奖励兑现,广大市民和企业职工可通过‘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部门网站、电子邮件、书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