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迪
今年来,沿河自治县深入运用试点成果,扎实推动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配合协作工作机制,在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中抓住“巡、改、治”三个关键节点,探索“纪巡”协作新路径,信息共通、协作共进、成果共享,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
信息共享 让“巡”纵深推进
“乡镇领导干部对分管领域工作安排多、过问少,主动带头抓落实不够有力,导致一些工作落实效果不太好。”这是该县新一轮巡察开展“面对面”巡前通报,县纪委监委相关科室向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情况。
巡察进驻前,巡察机构书面向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征求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再通过“面对面”通报会的方式专题听取情况介绍,主要包括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政治生态分析、信访举报等内容;巡中,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或联系纪检监察室参加巡察工作动员会;巡后,巡察机构将巡察发现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的同时,抄送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或联系纪检监察室,确保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全面掌握被巡察单位情况。
同时,加大力量整合,由乡镇纪委书记或1名纪检干部参与对辖区内村(社区)的巡察,充实巡察专业力量,解决巡察机构人员不足、业务不专的问题,提升巡察队伍能力。在新一轮巡察中,该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向巡察组提供问题信息21个,选派了10名乡镇纪检干部参与巡察。
协作共进 让“改”坚决到位
“这个问题可查性较强,建议按程序移送纪委监委。”这是日前该县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纪巡会商”时,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
坚持把整改贯穿于巡察全过程,依据有关法律和巡视巡察政策规定,对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突出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立行立改、边巡边改,促进问题整改。
同时,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快查快办“绿色通道”,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开展纪巡会商进行分析研判,按程序报批后,纪检监察机关提前介入、及时开展调查核实,通过边巡察边反馈问题,边巡察边移交线索,提高移交问题线索的成案率和查办效率,形成整体震慑。
本轮巡察期间共开展纪巡会商4次,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2份,边巡边改问题19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7个,追回资金119万元,移交问题线索10件。
成果共享 让“治”系统集成
巡察的最终目的是解决问题。在此次巡察中,巡后及时将被巡察单位的反馈意见抄送纪检监察室,为其开展日常监督提供依据,有效推动了巡察集中“政治体检”与纪检监察室日常监督有机结合、有效协作,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治理效能。
“我们在开展巡察中,发现部分部门存在以私人名义向单位借款,但迟迟不归还的现象。”在本轮巡察中,该县巡察组发现各乡镇(街道)借款问题比较突出,经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后,与县纪委监委沟通反馈,并由县纪委监委相关科室牵头,督促县财政局及时开展借款类专项治理,目前各单位已完成自查摸底。
同时,要求优先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明确巡察期间移交的问题线索办理结果属于党纪政务处分及以上的,在巡察反馈会上同步开展警示教育,以调查处理的典型人和事为反面素材,以案促改,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