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华)近日,记者从望谟县检察院获悉,该院通过向当地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建立红色文化保护的长效机制,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于6月底正式施行《望谟县革命遗址保护长效保护机制》,让望谟县革命遗址的保护工作有法可依。
2020年以来,望谟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望谟县石屯镇红军井、边饶镇小马红军烈士墓、纳夜镇红七连黔桂边委卡法连队支部遗址纪念馆等革命遗址的保护工作存在硬件有待完善、软件有待进一步挖掘完善等问题,该院随即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保护革命遗址,修复遗址的完整性,让革命遗址文物“活”起来,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积极整改。其中石屯红军井通过申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获批140万元资金修建,现已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