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军)记者近日从普定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班获悉,在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道路交通专项组的指导下,普定县政府出台长效机制,研究制定《普定县道路塌方、水毁、水淹、滑坡等路段处置规范(试行)》,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处置规范化、程序化和责任化。
普定县要求在道路塌方、水毁、水淹、滑坡等路段处置规范中必须做到“五个必设”“三个必报”“二个必发”“四个必查”。
在塌方、水毁、水淹、滑坡等路段,要做到“五个必设”:必须设置警示标志牌、限速标志牌(10km/h)、红色爆闪灯、红色反光锥桶和防撞桶(或水马护栏)。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必须设置禁止通行标志。
发现道路出现塌方、水毁、水淹、滑坡等情况,要做到“三个必报”:按照公路行政等级向对应主管部门报告、向普定县应急管理局报告、向普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报告。
对道路发生塌方、水毁、水淹、滑坡等影响安全通行的情况,要实现“二个必发”:各乡镇(街道)、公安交警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互联网地图以及村村通应急广播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提示;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向客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发布安全提示。
有关部门到危险点段实地联合督查要做到“四个必查”:一查处置时间是否及时,二查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三查相关人员是否履职到位,四查对提出的整改措施是否按时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