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鹿 龙灵娟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强调优良生态环境是贵州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提出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换通道,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环境治理是重中之重。作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既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环境治理价值共创的坚实基础。贵州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融入了党委、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与公民等多方主体,以项目为抓手,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多方对话平台”与“专业服务平台”的模式,突显了现代治理体系中社会参与的重要力量,为多元主体参与环境治理实践提供了新思路和方法。
多元主体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社会治理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从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理念来看,若想实现价值共创则需要政府与社会多方力量联动。实际调研发现,参与贵州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来源广泛,可将其分为三类:一是国家公职人员,主要是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二是专业社会组织人员,他们经过专业生态保护能力培训,因所属机构承接的环保项目而展开活动;三是环保志愿者。在这样一个多元主体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中,每个主体依据自身职能和特长都有着相应的分工,为解决水污染问题奉献力量。近年来,随着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在全省各地开展,贵州河流日、河长制、乐水行、海菜花计划等系列活动吸引越来越多的公众参与其中。由此看来,贵州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扩大了公众参与河流保护的渠道和模式,逐渐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正在成为公民参与河流保护的贵州名片。
三大平台创新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公众积极参与是治理效能提升的显著表征。通过各级河湖长办、水务部门与志愿者服务团队、公益团队、大学生社团等民间力量和民间河长协作,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开展常态化巡护河流以及知识宣传活动,大大提升了公众关注度和参与度。截至目前,“贵州河流日1+2行动”累计3.5万人次参与,涉及贵州全省9个市州长江、珠江两大流域,推动解决各类环境问题300余个。
搭建多方对话平台。解决现实污染问题是环境治理的核心内容。自贵州省实行五级河长制及民间河长制以来,各级职能部门、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公众为解决实际污染问题搭建了多方对话平台,其中“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对话模式成为一大亮点。“自下而上”是指巡河(湖)小队将发现的污染问题形成包含具体描述、图片和定位等信息的公函,及时报送当地河(湖)长办处理;“自上而下”是指当巡河(湖)小队将具体情况反馈至负责该河段的省级民间河长,再由省级民间河长以书面形式向省河长制办公室汇报,核实后进行自上而下的整改督办。
搭建专业支持平台。能力培训与成长支持是环境治理可持续的强大动力。在省生态环境厅支持下,贵阳市黔仁生态公益发展中心等公益组织对全省各地的巡河骨干力量提供了包括河流调查、环境意识与协作能力的技能培训,支持骨干们创办创新型巡河活动以及跨区的交流学习。
多元主体守护黔山秀水
在贵州社会参与河流保护案例中,通过常态化巡河链接了社会公众、志愿者、在地社会组织,而巡河过程中又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巡河者的环保意识实现认知契合;针对有志参与常态化治水的在地社会组织与个人,通过常态化的巡河行动把他们凝聚到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中来,进而提高了他们发现环境问题的能力。在此基础上,积极参与民间河长等志愿服务活动,为守护黔山秀水贡献社会力量。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文系省教育厅研究项目〔2019ssd003〕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