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覃淋 胡家林)6月1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省政府印发《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根据要求,2022年至2024年,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0%左右和12%左右,城乡居民收入比下降到2.8左右。
《方案》明确提出了促进居民增收的总体要求,即:把握“一个标准”(把增加居民收入作为检验高质量发展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四个导向”(改革创新、体现效率、促进公平、劳动致富的鲜明导向);增加“四项收入”(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缩小“两个差距”(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与全国的差距)。
同时,《方案》提出实施农民增收、城镇居民增收、劳动力素质提升三大行动,共62条政策措施。大力实施农民增收攻坚行动。在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方面,提出以县为单位将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提高到70%以上;将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将农村劳动力劳务报酬占项目投资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三年累计新增农村劳动力建筑劳务就业10万人以上;适时提高公益性岗位待遇标准等政策措施。大力实施城镇居民增收行动。围绕增加工资性收入,提出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健全企业工资增长机制、提高技能人才待遇等政策措施;高校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80%以上。大力实施劳动力素质提升行动。在提升职业教育能力方面,提出实施中职“强基”工程、高职“双高”工程和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等政策措施;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提出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东西部协作、实施“技能贵州”行动等政策措施;在产教融合平台建设方面,提出建设一批融合试点城市和示范基地、建成一批公共实训基地等政策措施。
促进居民增收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下一步,贵州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考核督促,将居民增收行动实施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和重大督查事项,推动居民增收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