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周芸吉 陈刚
“我们企业合规整改后,形成了一整套规范的企业管理体系,市场对我们的认可度更高了,特别是供应商、经销商,更愿意也更放心与我们合作了。”5月12日,石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对石阡一家农业公司进行走访时,企业负责人对检察院的司法善意及其合规指导表达了由衷感谢,并分享好消息:“就在今年,有一家国内知名企业在看到我们企业的合规建设后,主动向我们伸出了‘橄榄枝’,要与我们深度合作。”
该农业公司法人,因涉嫌诈骗罪一案,被移送到石阡县人民检察院后,该院立即实地走访企业、询问车间员工及农户、查阅企业合同及其贷款资料等方式,对其开展办案影响评估。
作为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开展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工作的石阡县人民检察院,本着挽救和护航企业的善意司法理念出发,得知该企业是一家经营状况良好、品牌知名度高的农业民营企业,且企业已全额退还了所得贴息利益款、负责人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该企业符合合规整改条件,为此对其进行合规指导,让企业知痛能改依法经营。
随后,该院同意企业的合规审查申请,并委托工商、税务等多部门与律师事务所,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小组,对企业开展刑事合规审查,要求其按照检察机关提供的法律风险自查重点,先行就企业安全生产、合同管理、财务制度等方面,对其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助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精准堵漏点、治痛点、出效益。
目前,该企业已完善了合规组织机构,成立了企业合规委员会、合规部,并在企业各部门明确了合规联络员。同时,实现了企业全员合规承诺,将合规问责纳入企业员工年终考核,营造了良好氛围,且建立了举报监督机制,形成了良好监督体系。
与此同时,该企业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也进行了完善,且所有制度已上墙,合规效果得到了明显改善,“真合规”“真整改”赢得了第三方及其各部门的认同。
该企业的合规示范,得到了石阡县“四大”班子以及省市上级部门的认可,认为这是检察机关主动担当作为,围绕地方中心大局能动履职的具体体现。
据悉,下一步石阡县人民检察院将把企业的合规整改情况,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因素。
“现在,我的企业,我说了不一定算,企业制度规定说了算。”该企业负责人表示,依法经营,不再担惊受怕,效益反而好起来了,人也轻松了。
石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杰表示,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担当作为,该院以企业合规工作为契机,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企业合规办案指引、工作规程,旨在帮助更多企业合规经营,作为兑现“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专项工作的重要抓手,为石阡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