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持续强化基层保障,探索完善村级岗位津贴增长制度和考核激励机制,让村干部尝到经济“甜头”,提振干事创业劲头,从而激励带动更多优秀村干部到农业产业生产一线建功立业,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强劲动力。
该县按照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且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的要求,将村干部工资待遇与工作成绩直接挂钩,探索形成了“基本报酬+任期补贴+绩效报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的薪酬结构,并推行差异化管理,重点向偏远乡镇、条件艰苦地方的村干部予以倾斜。同时,通过制发《凤冈县村(社区)集体经济收益考核奖励办法》,实行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与村干部收入挂钩机制,将当年集体经济纯收入新增部分,经社员代表会议研究同意后,明确按照以20%、18%、15%、12%四个比例兑现奖励。目前,已将村干部人均报酬提高至每月4245元,明确“一肩挑”民选干部基本报酬上浮30%,还有13名优秀村干部通过实绩考核享受到副科级经济待遇每月5900元。
此外,为进一步破解部分村干部攻坚意识不强、干事积极性不高、工作能力不足等问题,该县坚持按照“干有所获强动力、优有所奖强活力、学有榜样强示范、退有所养强保障、学有所成强能力”的“五有五强”标准,从待遇报酬保障、关心关怀激励等方面入手,探索推行优秀村干部浮动报酬、绩效考核等激励机制。
对年度考核合格的村组干部,规定每人每月待遇增加至1417元,每年向村干部发放绩效考核奖励1.7万元以上。并健全优秀村干部定向考录和选拔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制度,对表现优秀的村干部,在各类评优评先、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真正让村干部“生存有尊严、发展有空间”,安下心来谋产业发展,为群众办实事。 (牟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