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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生态修复 2022年05月27日

本报讯(记者 罗华)5月24日,普安县检察院办理的三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7名当事人在该县青山镇下节河履行增殖放流义务,将26000尾鱼苗放入河中,进行生态修复。

在检察干警及农业等部门相关人员的监督见证下,鱼苗顺利投放入下节河水域。今年4月,普安县检察院办理的三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当事人为满足口腹之欲,在禁渔期使用地笼、捞鱼抄网等工具非法捕捞野生鱼数尾,被巡河民警当场查获。鉴于案件办理过程中7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修复受损的生态,该院对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普安检察院干警现场就禁渔期捕鱼的危害及生态损害补偿开展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用鲜活的案例向案件当事人和围观群众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和群众要提升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法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