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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细化60条硬措施 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落地 2022年05月21日

(上接第1版)

《意见》明确,对发生1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州)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处理;年内发生2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处理。安排省级每年2000万元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基金,用奖励金额上浮20%以上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目前,贵阳市已核实兑现首例举报奖励,奖励举报人1.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