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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院联动 发出全省首份农村饮水安全 水源地保护“诉前禁止令” 2022年05月20日

本报讯 (记者 陈刚 通讯员 钱碧侠)5月16日,经碧江检察院申请,江口法院向铜仁市万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出环境保护诉前禁止令,对该公司在饮用水源地违规从事畜禽养殖、非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予以及时制止。据悉,这是全省首份涉及水源地保护及农村饮水安全的公益诉讼“诉前禁止令”,更是铜仁落实践行生态环境保护优先,探索预防性司法的一次具体体现。

自2017年以来,万圣农业发展公司未经批准,在碧江区木弄村郑家湾组建立养猪场从事养殖,并通过直排方式处理污染物,致使当地居民饮用水受到污染。碧江检察院接到村民举报后,立即前往调查核实,并委托聘请鉴定机构现场采样检测,所采的三处水源样品均严重污染超标。

该企业的非法行为,不仅污染了水源地生态环境,还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饮水安全,若不及时制止,将对生态环境及其群众生命健康造成难以弥补的后果。为此,碧江检察院向江口法院申请公益诉讼“诉前禁止令”。

收到申请后,法检两院联动协作,在现场勘查中,发现养殖场仍在继续从事生猪养殖,且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仍在继续。为此,江口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支持检察机关的禁止令申请,向企业发出诉前禁止令,责令其立即停止在水源地违规从事的养殖活动,以及立即停止排污行为。

与此同时,为确保环境诉前禁止令全面执行,有效督促被执行企业及时停止生态环境侵权,还通过张贴公示禁止令等方式,既对涉事企业起到有力警示、震慑作用,又强化了公众及社会的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