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 张秋涛
在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发表六周年之际,《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标志着贵州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加强社会科学普及是繁荣发展社会科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的社会科学素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的迫切需要和重要途径。社会科学普及是通过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传承人类文明,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活动,并使之内化为公众的素养、能力、道德、观念、信念,具有“成风化人、凝心聚力”的重要意义。
《条例》的制定有利于从法律层面突破我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瓶颈。它明确了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筹协调、资源共享、鼓励创新的原则;明确了社会科学普及的内容形式、组织实施、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明确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各行为主体的社会科学普及职责与行为。
社会科学普及的内容不仅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也强调民族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阳明文化、“三线”文化等特色文化和新时代贵州精神。除了通过传统的科普形式外,要创新社科普及载体,不断拓展社科普及传播手段,善于运用新媒体手段,增强感染力和吸引力,努力走出一条紧跟时代步伐、彰显贵州特色、贴近群众需要的社会科学普及之路。
社会科学普及要强化职能责任意识与社会责任意识,形成合力。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深入企业、农村、机关、校园、社区、军营、网络等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残联等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高等院校、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等应当结合自身优势,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和研究活动。社科联要在协助政府开展工作中当好参谋助手,不断完善社科普及工作管理机制、运行机制和组织人才保障。
蓝图已经绘就,逐梦惟有笃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要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繁荣发展多彩贵州特色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凝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全省社科战线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围绕时代主题,紧扣贵州实践,守正创新、踔厉奋发,为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社科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