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局在收到建议后立刻采取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函告我委……”不久前,金沙县纪委监委向县公安局发出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这份纪检监察建议书,源于该县纪委监委查处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原大队长陈忠建严重违纪违法案。
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是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的手段之一。为有效解决把脉不到位、诊断不精准、开方不对症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印发《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责任体系、适用情形、行文格式、整改要求,同时要求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纪检监察建议工作专项台账,对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回访等工作情况进行台账式管理。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闭环管理,采取“室组”联动监督方式,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将纪检监察建议执行情况、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通过电话提醒、现场检查、“回头看”等方式进行督办,确保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要求落地落实。
去年以来,该县共印发纪检监察建议12份,有效督促有关党组织或单位整改问题37个,推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着力转化“不能腐”的制度优势。
“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只是‘上半篇文章’,推动解决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才是根本落脚点。”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谁建议、谁跟踪”原则,逐条对建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坚决防止“口头整改”“纸上整改”,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