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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贵州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专项小组2021年度全面深化改革综述 2022年05月12日

贵申改

2021年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专项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持续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以“五个绿色”为主抓手,把“绿色+”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召开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成立以书记、省长为双组长的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

建立完善制度体系

围绕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等9个方面,实施27项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建立生态空间管控制度和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编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全面实施林长制,建立“林长+检察长”“林长+小林长”等协作机制。创新实施河湖长制,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制。推进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构建“1+5+8”改革配套政策体系,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矿业经济规律的制度。逐步形成了产权清晰、多元参与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加快形成制度成果

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出台《贵州省“十四五”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发布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和5个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县(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报告。印发《贵州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行动方案》,探索形成具有良好示范效应的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印发2021年省直单位和各市(州)政府环境治理专项考核实施办法,强化排污许可制证后监管。

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察反馈的72个问题,完成71个。全面完成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96个长江经济带渣场和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实现全域“零网箱”、渔民退河上岸。磷化工企业“以渣定产”持续推进。开展从严排查执法监管专项行动,推进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治理、农村环境整治和环境风险防控6项攻坚行动。

广泛交流加强宣传

举办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来自78个国家和地区的1800多名嘉宾,共商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之策,共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道,论坛共签约550亿元绿色产业项目。开展贵州生态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持续在交通、建筑、教育等8个领域积极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推动形成绿色生活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改革成效持续显现

2021年,全省数字经济占比达34%、增速连续六年位居全国第一。生态优势持续巩固,森林覆盖率达62.12%,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4%,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绿色经济占比达45%,世界自然遗产地数量位居全国第一,生物物种24547种,生物多样性、丰富度、独特性均位居全国前列,野生动物物种数量和脊椎动物的单位面积密度均位居全国第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