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安慧芳 通讯员 李恬
苗乡深处,山路弯弯,翻山越岭,行程80余公里,驱车3个多小时……4月20日,为办一“小案”、解开群众心中疙瘩,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上门,将听证会搬到了受害人黄某某家中召开,引来村民一致点赞。
能动履职 用心用情办好“小案”
2020年10月7日,松桃冷水溪镇齐心村安子山组村民黄某某、严某某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斗殴,造成黄某某轻伤二级。
案发后,镇、村多次组织调解无果,一直未得到赔偿。去年4月,案件移送到松桃检察院后,黄某某才看到了希望。
调查得知黄某某、严某某系邻居,又都是古稀老人,本着解开当事人心中疙瘩,消解邻里矛盾,该院未“就案办案”“一诉了之”,承办检察官,也是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陆安全,先后四次与镇、村干部一道组织双方调解,其中两次带案上门调解。一次又一次,磨破嘴皮,不成功不放弃,直至此次上门开展公开听证会。
上门听证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如何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仕铭,大案办过无数,唯独为办此小案思量最多。
齐心村距离松桃县城路程遥远,山路弯弯,来回一趟近160公里,从村到镇,再到县城,来回转车,耗时费钱不说,对当事两位老人来说,也吃不消。为此,该院决定将听证会搬到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召开,对当地群众来说,也正好是一次生动的普法。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矛盾焦点等进行了介绍,先后听取当事双方及其律师的陈述和意见。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支持检察机关对严某某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
最终,经释法说理,双方同意和解。至此,一起长达一年半之久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真没有想到,松桃检察院班子成员一共四个,为这起小案,就来了三个党组成员,足见重视。”该县人大三级调研员、听证员龙昌兴表示,“一把手”带头办案,主持公开听证,让我们看到了松桃检察院为民办实事的决心和诚意。
办好一案 引领一片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件高质效的案件都成为推动社会治理的参照,成为实现人民至上最生动而温暖的注脚。办理严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就是松桃检察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最为生动的具体体现和实践。
“每一起案件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用心用情办好,才能守住公平正义和民心。”陈仕铭表示,就严某某故意伤害一案而言,直接起诉,并不能有效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甚至有可能加剧矛盾,形成不可调和的世仇、子孙仇,成为乡村治理中的不稳定因素。
近年来,松桃检察院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具体案件,小案大办、细办,求取基层治理的最大公约数,推动诉源治理,确保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引导一片的效果。去年以来,该院开展公开听证58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0件,化解信访矛盾纠纷15件,促成刑事和解264件,为民办实事3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