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伟
《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经2021年12月29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2022年3月30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问:《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的立法背景和意义?
答:2006年1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了《贵阳市全民健身规定》。该法规实施16年来,对规范、促进全市全民健身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提高市民身体素质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法规在执行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特别是近年来,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和健康需求,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决策部署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对全民健身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战略”。2016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等内容。2019年7月,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将全民健身行动作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15个重大行动之一。2021年7月,国务院又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明确提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也涉及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等内容。
市委、市政府围绕“强省会”行动,扎实推进“一圈两场三改”建设,明确:建设健康贵阳贵安,实施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建成一批公共体育设施,新建一批覆盖城乡的智能健身驿站和全民健身场地,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统一,紧跟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将修订《贵阳市全民健身规定》列入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计划。
经过广泛调研、充分研究、反复论证,市人大立法调研组认为,有必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废旧立新的方式,重新制定一部符合全市全民健身工作实际、具有贵阳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为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问:《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中有哪些重点条文和亮点?
答:一是此部法规属“小快灵”立法。本次立法是按照地方立法“不抵触、不放水、不重复、有特色、可操作、真管用”的原则和要求,积极开展“小快灵”立法的一次尝试,结合全市全民健身工作实际,主要是以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补齐民生短板为目的,坚持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就有针对性地设置条文,坚持有几条写几条、不重复上位法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贵州省体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已经规定的内容和已设置相应行政处罚的,不再作重复规定。用“贴民心”“聚民意”的“小快灵”法规保障“十五分钟健身圈”建设。
二是明确全民健身工作职责和联席会议制度。全民健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级政府和多家职能部门,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明确目标责任,并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有利于强化责任担当,促使各级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有序推进并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第二条对市、区(市、县)两级政府的领导职责、组织实施考核、建立涉及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等作了具体规定。
三是明确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规划与建设。针对全市全民健身设施总量不足、欠账较多、配套建设标准执行不力等问题,为从规划建设的源头进行严格管控,尽快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满足市民健身需求,第三条至第六条对全市全民健身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配置要求、新建居住区、新建学校的体育设施建设等作了详细规定。第五条关于新建居住区的健身场地场所配套建设问题,第一款采用计算公式的形式予以明确,这在全市立法中尚属首次。为防止在规划建设过程中由于幅度和空间过大,造成执行困难和权力寻租,明确用公式计算的面积标准配套建设室外健身场地或者室内健身场所,并对应配置安装健身器材。公式中,规划户数根据实际审批结果而定,人均室外用地面积、人均室内建筑面积、户均人口数的系数为现行采用标准,都可以根据国家规范、标准或者省的执行要求的调整而作适时调整,为此也作出了第二款的规定。
四是明确全民健身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针对全民健身设施维护管理主体、职责等不明确的问题,为科学合理划分全民健身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并使其依法履行维护管理责任,确保设施完好有效且正常使用,结合全民健身设施权属关系,从有利于维护管理的角度,第七条、第八条对不同区域和不同性质的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及其应遵守的行为规范、相关要求等作了详细规定。
五是明确学校体育设施开放。针对全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条件、方式、时间、要求、管理模式等不明确导致开放比例过低的问题,为确保学校体育设施在满足教育教学、学生体育健身需求的前提下,在非教学时段向社会开放,提升开放比例,解决全民健身设施总量不足,最大限度满足和方便市民健身需求,第九条至第十一条对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条件、时间、管理方式、管理措施等作了详细规定。
六是明确机关等单位创造条件开放体育设施。紧扣贵阳贵安“一圈两场三改”专题会议“要强化共建共享、盘活存量,最大限度发挥公共资源作用。在完善‘15分钟生活圈’中的健身体育设施时,要把区域范围内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的体育设施全部纳入管理使用盘子,再综合考虑缺什么补什么,不能一边让企事业、机关大量公共设施闲置,一边又花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新建,造成建设、管理、运用脱节。要加快研究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学校文化体育设施和场所开放问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充分保障市民使用这些设施和场所的权利”的部署要求,第十二条作出规定,要求机关、人民团体、学校以外的事业单位,逐步向社会开放其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体育设施。
七是明确科学健身指导和服务内容。针对全市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从鼓励和培养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增强力量对市民科学健身提供专业指导服务;推进国民体质监测,促进体卫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为市民提供健身智能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问:《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的出台对于推动贵阳市全民健身工作有什么促进作用?可以在哪些方面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答:法规立足“小切口”、“小快灵”,针对全市全民健身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途径。虽然只有17条,但法规内容与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优化全民健身功能布局、按人口要素统筹资源布局、实施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推动健身场地全面开放共享等内容高度统一,法规实施将加快推动全市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将进一步夯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基础。法规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全市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联动,编制完成《贵阳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25年)》,为确保落实“到2025年实现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6平方米以上”的目标提供保障。今后,全市将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为抓手,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球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户外营地、社会足球场等场地设施,建设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到2025年,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4个体育公园,统筹新建足球场170块,新建县级全民健身中心(或小型体育综合体)不少于2个、健身步道不少于200公里、多功能球场(或智能健身驿站)不少于100个、社区健身路径设施(或“三人制”篮球场)不少于200个,“农体工程”器材补充、维护、更新不少于200个。
二是将进一步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按照法规第十三条关于全民健身活动的规定,全市将结合实际,采取“线上+线下”模式,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持续举办迎新跑、新年登高、全民健身日(月)、社区运动会等主题活动,办好贵阳市第14届运动会、第11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12届残疾人运动会和第9届老年人运动会;市级打造10个及以上、区(市、县)打造5个及以上不同层次和类型的自主IP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并形成届次;街道(乡镇)每年举办4次及以上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其中至少包括1次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社区(村)每年举办2次及以上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不断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三是将进一步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按照法规第十四条的规定,今后全市将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为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提供体育服务。推动体育类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到2025年,实现区(市、县)建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全覆盖,新增市级体育社会组织不少于20个,新增区(市、县)级体育社会组织不少于30个。
四是将进一步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按照法规第十五条的规定,全市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要求,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积极参与“体质测试黔中行”活动。抓好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建设。开设线上科学健身大讲堂,利用多媒体手段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鼓励体育明星、退役运动员、体育科学工作者等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健身科普活动。充分发挥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作用,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质量,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和线上线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全市每年培训(含送培)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000名以上。到2025年,新建市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1个、(市、县)国民体质监测站(点)10个。
五是将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法规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市将充分发挥大数据产业基地优势,在全省率先启动“智慧体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构建省市联动的智慧服务体系,为群众健身提供更加全面、便利的场馆预订、赛事预约、健身指导、体育消费等服务。推进市区两级公共体育场馆及体育设施数字化升级改造,推动生态体育公园智慧化建设,新建一批智能健身驿站。到2025年,新建百姓智慧健身房不少于40个,数字化升级改造智慧公共体育场馆不少于10个,重点打造3个以上智能体育体验项目。
问:目前,贵阳市学校体育场地开放情况?法规颁布施行后,怎样更好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
答:截至3月1日,贵阳贵安实现有场地的852所学校免费向社会开放,各校已按照“有方案、有公示、有登记、有人管、有预案”的要求做好场地开放的服务保障工作,目前所有开放学校全部入驻“壹刻宝”平台,实现了“统一预约、统一管理”。法规颁布施行后,全市将继续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场地开放工作:
一是加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进一步对学校体育场地进行隔离改造,做到“应开必开”“能开则开”,进一步增大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学校数。新建学校将严格按照向社会开放的实际需要,配套完备的安防系统、通风照明、消防安全、应急疏散和卫生服务等功能,实现体育设施与教学区域相对隔离。
二是提高学校体育场地服务能力。学校将严格按照“五有”(有方案、有公示、有登记、有人管、有预案)要求,落实场地开放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在教学日早晚时段、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做好入校人员管理,入校锻炼人员通过线下或线上(“壹刻宝”平台)提前预约,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办理登记手续后入校健身。加强体育场地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好入校锻炼人员的服务工作,组织亲子趣味体育活动、社区体育比赛等活动,提高场地利用率。
三是强化学校体育场地安全保障。市教育部门将加强与体育、卫健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引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学校场地开放工作,探索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购买相关责任保险的机制,加强体育场地开放学校除颤仪(AED)等急救设施的配备,全面提高学校体育场地安全保障,让学校场地开放真正服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