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牟秋菊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有力有序推进。”进一步为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
在乡村振兴起步阶段,目前贵州省主要面临着几个方面的问题,“自下而上、为民而兴”的乡村振兴理念尚未形成;对乡村振兴的内涵思考不够深入;对村庄的系统分类情况研判探索不够等等。当前至少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探索推进。
促进理念转变。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人员,要带头转变观念,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发动群众,让农民在思想上提高主人翁意识,主动成为乡村振兴的主角,地方政府在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规划及运行机制上也需作出转变,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与农民共商共谋乡村发展,促进“为民而兴、自下而上”的乡村振兴理念形成。
做好发展定位。乡村振兴不能离开城市的发展单独谈振兴,一方面应根据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定位,城乡一体推衍乡村发展的定位和规律,科学制定不同区域乡村振兴规划,确保建设内容和发展方向科学有序。另一方面要加强贵州村庄整体发展情况及演变趋势的研判,可以参考国家层面的指导分类,同时结合贵州的情况,从村庄的区位、人口规模、劳动力人数占比、劳动力转移的规律、自然资源、民族文化资源、产业发展情况等维度对全省各地的村庄进行科学分类定位、分类指导、分类实施。
多渠道确保农户增收。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增强城镇要素集聚力,发展不同业态,让农民参与二三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通过科技下乡,对农业产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增收;通过延长产业链,提升农业产业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通过提高农民自组织能力,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自主参与更多产业发展环节,促进农民增收。
做到为民而建。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应以原驻民需求为出发点,既要依托城镇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覆盖,也要立足每个村庄已有的基础。在解决“厕污垃”问题方面要加大统筹力度,遵循“治污先治厕、治厕必治污”的规律,“坚持质量第一、确保改一个成一个”,把厕所治理与供水保障及污水处理协同推进,不具备条件实施的,在对村庄进行规划时要预留空间后续完善。
倡导“礼”“法”共治。要充分认识和考虑农村基层社会不同程度的差序格局特性,发挥村民的“主人”意识,尊重农村的乡土文化、民俗文化,对乡村在维持和谐、解决矛盾的一些传统做法及正向的价值观念加以总结提炼,促进村规民约的建立和完善,发挥好基层民主,做好村民自治,共同管护和促进乡村发展。
(作者单位:贵州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