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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活力衔接 变单项突破为综合改革 2022年04月26日

马山镇新建村美景如画。 罗德雄 摄

2017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决定将宅基地改革拓展到全国33个试点县,2020年8月,湄潭县又成为新一轮宅基地改革试点县之一。

而湄潭县鱼泉街道抢抓到该县作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这一千载难逢机遇,向县委改革办争取将新石村列入宅基地改革试点村,通过吃透并用足用活宅基地改革政策,盘活闲置宅基地和房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为投资者提供经营性场所,同时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使其产生“一举三得”效果。

“这样一来,农户有更多财产性收入,经营主体吃了‘定心丸’,同时农户与集体权属也得到明确,村委会还获得一笔土地管理费。”近日,新石村党总支书记熊超超对笔者说。

持续用好“改革”关键一招,推动单项改革任务向全领域多要素延伸,湄潭县不断激发出农村改革创新活力。

时下,湄潭县正持续深化“三变”改革,广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组织方式,积极运用“确员定股东、确权定资产、确股定归属、确管定经营、平台定市场”的“四确五定”模式,组建120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界定44.3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过渡为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并以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主体,积极推动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进入资产流转平台,为项目和产业发展提供要素保障,累计推动790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交易额达1.75亿元。

此外,湄潭县还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股权贷”“设施贷”“林权贷”“茶园贷”等信贷业务,持续拓展金融服务助推乡村振兴,持续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

截至目前,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单位已先后为湄潭县提供产业项目贷款支持和签订金融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合作意向书,累计发放“两权”抵押贷款9.12亿元,农业设施抵押融资2263万元,“林权+”抵押贷款1.9亿元。

湄潭县宅基地“收、分、退、转”改革经验,正积极从宅基地超面积、“一户多宅”、闲置农房上找突破口,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推动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及民宿产业发展。

2021年,湄潭全县25个村已开展宅基地改革试点,并成功颁发全省首份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回乡”有偿使用宅基地批准书,目前,在试点经验基础上,该项改革已在全县109个村全面推开。2022年3月,湄潭县为深圳市民颁发了首份《湄潭县农村宅基地及农房流转使用权证》,让“到湄潭当农民”从理想变为现实。

继往开来,贵在实践。湄潭县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也极为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为抓好“人才”这个乡村振兴的关键,持续拓展人才渠道,努力让乡村引得来人、留得住人、干得成事,湄潭县采取选好农村带头人,打造出了一支“带不走”的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同时大力实施“双培养”工程。

在选好农村带头人一事上,湄潭县明确将政治上可靠、致富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青年致富带头人发展成党员和村干部,注重在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群体中选拔村后备干部,并稳妥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一肩挑”,不断提高村干部待遇,让以往的扶贫“尖兵”继续担当“挑重任、打硬仗”角色,发挥其带头引领示范作用。

2021年,湄潭县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已全部完成,实现换届后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下降至45.1岁,下降了6岁,大专以上学历提升至75人、占比提高8.76%。

在打造一支“带不走”的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方面,湄潭县继续实施驻村工作队、单位定点帮扶等有效做法,将原贫困村派驻的第一书记转为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将原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转为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调整充实一批科级干部担任乡村振兴指导员,实现蹲点驻村指导队伍、力量、成果有机转化。

2021年,湄潭县共精准选派32名经验丰富的“老干部”到村担任乡村振兴指导员,71名第一书记和135名驻村干部吃住在村。

再一个就是大力实施“双培养”工程,湄潭县依托农业农村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县中职校等载体,围绕基层党建、产业发展、基层管理等课题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把生于农村、长在农村、热爱农村的乡土人才培养成引领农村发展的新生力量。

截至目前,该县已在县中职校优秀学生中培育乡村振兴村级后备力量160名,累计储备村级后备人才315人,培养市县两级领军人才28名、村级“领头雁”20名。

通过这一系列人才衔接工作强化,湄潭县农村人才渠道得以拓展,有效增强了乡村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如今,湄潭县在做好宜居、治理、活力、人才衔接工作基础上,再提出抓好产业衔接,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带农种粮,以茶产业为突破口富农增收,以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工业示范区、遵义都市圈准中心城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中国乡村休闲游首选地“三区一地”为驱动,做强县域经济,变一产支撑为三产融合,为巩固粮食安全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