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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规立法为大数据保驾护航 2022年04月25日

大数据是产业、是机遇、也是红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想在数字化浪潮中抓住大数据这一发展机会,就必须通过立法来为大数据产业保驾护航。

贵州作为中国大数据发展的“实验田”,为了把大数据产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一直在探索建立法规标准和创新体系。在大数据立法方面先行先试,2016年颁布《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开创中国大数据立法先河;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是中国大数据安全保护省级层面首部地方性法规;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对数据采集、数据共享、数据安全等基本问题作出规范性、明确性规定。在确保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贵州开放公共数据,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发展数据产业,并进一步激发出新模式、新产业、新业态,也是中国首部省级层面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地方性法规。

以数据共享政策法规有效保障和促进政府数据共享,有利于数据要素市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红利加速释放。同时,通过立法推进和规范政府数据共享,形成和巩固大数据发展地域比较优势,可以更大力度吸引大数据发展要素集聚,弥补贵州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大数据人才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