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是水利行业助推农村“三变”改革的重要举措。贵州先行先试,在全省2个全国示范点和12个省级、13个市级试点实施改革的基础上,整体推进改革,明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全省有改革任务的县率先全国三年完成了改革任务,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家推广。累计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42.65万处,累计颁发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水权证书45.7万个。积极推进全国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改革工作,凤冈县、福泉市、湄潭县、思南县在2020年、2021年分别获水利部批准为全国第一批、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
图为凤冈县九龙山塘。 冉阿建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