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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检察院 做实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 2022年04月21日

本报讯 (记者 陈刚 通讯员 张迪娜)4月13日,石阡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烟草、教育、卫健等部门,联合签发了《关于在石阡县辖县内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含电子烟)的协作办法》,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禁烟宣传”责任,建立了定期巡查、联合会商、线索移送等机制,旨在联动协作,合力打造校园无烟环境,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去年10月底,该院获悉某学校附近有商家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的案件线索。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烟草专卖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查处相关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制品行为,取消校园周边香烟销售网点。同时,也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行政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校园周边经营户监督力度。

随后,该院与烟草、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联合印发了相关工作方案,联合开展专项清理整顿行动,并开展案件办理“回头看”。

近年来,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石阡检察院未“就案办案”,而是依法能动履职,着眼于源头治理、诉源治理,把工作往前推,强化部门联动协作,以“我管”促“都管”,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以单案促类案、以个案整治行业,进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综合治理,合力打造校园无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