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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思想引领方法引导情怀引路 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 2022年04月21日

(上接第1版)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宣布,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2021年12月,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提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使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执行更为严格、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努力方向。要盯紧这一目标,严格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全面深化贵州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党中央“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地方“添砖加瓦”的作用,使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同时花更大的气力抓执行、抓落实,使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

近年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主要是一些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认识上还有差距,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理解不深、执行不力,尤其是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机械执行、选择执行、繁琐执行、变通执行等问题,造成形式主义,增加基层负担,甚至影响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党内法规制度制定以后,如何实施,实施的效果怎样?党内法规工作链条各环节质量如何,成效怎样?这是我们要时刻关注的结果,并由此精准有效解决问题,倒逼改进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党内法规实施评估力度,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评价,看执行中是否实现了立规初衷,及时发现法规制定中的问题不足,提高法规制定的精准性、有效性。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对抓得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

三、坚持情怀引路,就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的崇高情怀为映照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崇高情怀,是激励我们做好党内法规工作的不竭动力。要从中汲取力量,按照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提出的“讲政治、有情怀、敢担当、肯奉献、能干事”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建设过硬法规铁军,打造靓丽法规名片。

这种情怀要体现到敬业奉献上。党内法规体现的是党的意志主张,从根本上来讲维护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的是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党内法规事业是一项神圣而崇高的事业。必须站在为党和人民事业奉献的高度投身其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甘于皓首穷“规”,甘坐“冷板凳”,甘当“绿叶”,致广大而尽精微,兢兢业业、无怨无悔做好党内法规工作。

这种情怀要体现到担当尽责上。党内法规审核审查等工作负有把好政治政策等重要关口的职能,必须增强责任意识、担当精神,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解决问题,不能怕麻烦、图省事,更不能因人情关系而降格以求、通融放水。

这种情怀要体现到守正创新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进入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守正创新。守正,守的是方向,就是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党长期积累的宝贵经验领会好、坚持好、运用好,把党中央的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创新,增的是活力,就是要尊重基层首创,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创新。基层是改革的试验场,人民是创新的推动者。必须在符合党中央精神、符合改革方向的基础上保护好基层创新的积极性,高度重视地方和部门的创新性做法、原创性经验,真正把党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践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做到在创新中守正、在守正中出新出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