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刚)近日,松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向松桃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意见书》。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3起案件的认定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及其拟不起诉理由进行了详细介绍,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等参会人员一致认同。大家均表示,犯罪嫌疑人使用禁用的渔网非法捕鱼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缴纳了增殖放流款,积极恢复生态,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支持该院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的决定。
“不起诉”不代表“不处罚”,该院在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时,充分考虑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松桃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并宣告送达,督促其履职,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实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有效衔接,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近年来,松桃检察院充分发挥能动司法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先后与多家行政机关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进一步畅通行刑衔接,更好地打击违法犯罪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