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刚 通讯员 杨涛 任维 冉茂弟
3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第35批共5个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例。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检例第144号)入选。这是铜仁检察史上首次获评全国指导性案例。
2018年9月,沿河检察院接到人大代表和家长师生反映:该县民族小学等学校周边,存在未依法办理食品经营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流动食品经营者以车辆为餐饮作业工具,违法向未成年学生售卖食品的现象,影响未成年人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和校园周边秩序。
获取该线索后,该院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并就调查核实所了解到的情况和问题,向负有监管责任的沿河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调查处理城区学校周边的流动食品经营者违法经营行为。
随后,沿河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回复称:已取缔了所有学校周边以车辆为餐饮作业工具的食品经营活动,对校园周边环境联合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但该院在对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中,发现该局在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虽采取了取缔、劝离等措施,但食品经营者以流动作业方式,在校园周边向未成年学生制售食品的问题仍时常反弹,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犯状态。为此,该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支持了沿河检察院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该院持续监督判决的执行,并促成县人民政府牵头制定《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教育等部门,开展城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强法治宣传,在城区为食品经营者划定摆摊区域,并引导流动食品经营者进行备案登记、规范经营,不但流动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及生活得到了保障,而且校园周边环境秩序和交通安全也得到有效治理。
铜仁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被誉为案例中的“天花板”,此次铜仁首次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从启动公益诉讼到判决生效,再到综合治理及其总结提炼,历经3年多,这是铜仁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公益保护领域的一次深耕细作,追求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的真实写照,为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铜仁经验”“铜仁样板”。
近年来,铜仁市检察机关重点围绕社会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问题线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累计办理案件达90余件,实现“以我管促都管”,共同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问题有效解决,实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双赢多赢共赢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