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了解到,最新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已经正式印发,此次减免惠及对象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围到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添上“税动力”。
据悉,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在3月22日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黔财税〔2022〕8号),明确贵州省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授权范围内,继续按照最高幅度50%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并将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政策适用范围,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文件同时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次优惠政策。
另外还有一个利好消息: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减征优惠政策。
此次“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进一步为企业减负赋能,为地方经济产业发展注入动力。
(王奇)